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6号
标 题:关于延伸紫阳沟观音崖公路的建议
提案者:冯兴钊(紫阳县道教协会)4422526
案 由:紫阳沟观音崖道观碑石记载建庙已是200多年的历史,文革破 "四旧"遭到破坏,但古老的灰砖墙,悬崖上 "盘石坚固"大型扁额完整无损,很有历史文物价值,自然生态景观保存完整。1993年信士群众自发捐资进行改扩重建。真人官恢复后,县政府将观音崖道观批准为合法开放场所,由县道协真人宫管委会管理,于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四界明确,四周面积为5336平方。长住道士1人。庙迹房屋使用面积350多平方米(不包括7·18洪灾冲毁土木结构四大间,面积 200平方米。)年均去朝山拜庙人员不完全统计6一8千人。在打造文笔峰景点,道教文化园,营造养生谷工程的同时,不应该对有文物保护价值的观音崖有所放弃。
2009年上春300多名信士群众联名递交申请书,时任县委书记罗雪剑同志两次批示,由县政协牵头,鸟胜鸿负责组织,有交通局、民政、文化旅游,真人宫管委会成员,实地踏勘。全段长800米,修建任务落实到县交通局,县政府时任县长王晓江同志在工作报告申决定10件大事中列入2010年破土动工,因7·18特大洪灾忙于救灾,搁置至今。
建 议:
1、建议由县交通局规划设计,将延伸800米到观音崖道观
下方,将修建施工任务落实给建养生谷工程;
2、建议由县交通局和水利局配合投资建设。线路走向沿沟边还可同治理溪水结合起来,既修了路又治理了溪流,一举两得;
3、建议标准,村级上线标准,景观绿化一齐上;
4、建议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县交通、规划、民政、水利、文广、城关镇政府、新田村、组、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审查意见:县政府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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