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51号
案 由:关于禁止各集镇和安置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提案者:叶道乾(洄水镇社区)13991519072
刘大宏(洄水镇社区)18992580666
单晓军(斑桃镇社区)15909170138
王安银(洄水镇街道)13488209626
杨志芳(洄水镇街道)13669153861
理 由: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过年过节、红白喜事也越办越浓,每天在集镇上都是烟花鞭炮齐鸣,噪音极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工作,而且现在大部分农家都开始进镇居住,集镇人口增多,很多集镇街道又很狭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污染了空气,还存在很多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引起重大安全事故。
建 议:
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加强监管,禁止集镇和安置点燃放烟花爆竹。
审查意见:县公安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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