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草 案)
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周学福同志代表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