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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社情民意第11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588    更新时间:2013/3/28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11

 

  题:关于保护传统民居的建议

提案者:冯汶浩(县教研室)

理 由:我县城乡有一些传统民居,如蒿坪镇的“詹家大院”等,这些传统民居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等价值。保护好传统民居,对于传承我县优秀的文化遗产,凸显我县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我县的文化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全国其他地方的许多古民居一样,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如果对这些传统民居不认真地加以保护,将会导致这些珍贵的传统民居有可能衰落甚至消失。

建 议:

1、县文化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传统民居摸底调查,在严格审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全县传统民居目录;

2、县文化局编制一个全县传统民居的保护发展规划,确定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对那些确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要切实予以保护。

  审查意见:县文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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