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现有人口35万人,辖17个镇,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截止2012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52495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15.0%,高出全国统计水平1.8%(以第六次全国普查数据为比较依据)。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子女外出打工,部分困难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令人堪忧,我县老年群体不同程度地存在日间基本正餐得不到保障、亟待社会给予关注。一日三餐是人的基本需求,初步调查显示,紫阳县城区和乡镇的老年群体的基本日间正餐大致分为“应付型”和“困难型”。由于经济困难、老年常见病困扰、失能、半失能、失独和重病卧床等多种原因,不少老年人的中餐和晚餐往往是应付了事,多病重病老人则更是困难,应付一日三餐成为他们的生活难题,急切盼望吃上一点经济实惠的热饭热菜,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协助,在社区(乡镇)就近开办便民爱心食堂。
建 议:
一、政府引导、社区实施、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开办公益性便民食堂,逐步解决老年群体日间正餐基本保障问题。通过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整合现有社区资源等方式,逐步探讨社区食堂的运行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免费提供场地、设备和水电优惠,降低成本投入;通过招募义工和志愿者轮流参与服务的方式,减少了人力成本,形成浓厚的孝道文化;鼓励社会企业、个人奉献爱心,积极捐款、捐物,缓解了食堂运行经济压力;通过政府、社区适当补贴弥补食堂运行经费。同时,积极探索设立“关爱老年慈善基金”的可行性,使社区食堂为老年服务的公益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如武汉市硚口区政府主导的“阳光家园”和“幸福食堂”等公益性便民食堂为部分老年日间正餐,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营。其中,硚口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开办公益性便民食堂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他们引进有资质的品牌民间公司,招募青年流动志愿者,食堂以每人每天10元的价格,给100多位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方便走动的老人可以自主到食堂就餐;走动不便的老人由志愿者送餐。目前,“幸福食堂”模式已经推广进入多个社区。因此,在紫阳县大力推广这种模式很有必要,切实可行。
二、坚持服务老年群体宗旨、公益性、非盈利性质以及基本保障原则和提供安全餐饮服务原则。即社区老年食堂要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成本价提供适于老年群体的放心、实惠餐饮。针对老年群体收入不高的情况,餐饮菜品要合理限价,让老年人吃得起;针对老年群体消化功能不好等特点,菜品要合理搭配,特别注意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针对老年特困群体行动不便的特点,为社区内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提前预订、免费送餐的服务。
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结合社区食堂建设,拓展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做好功能融合。民政、街道、社区要利用好养老服务发展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提供服务场所,使用水、电、气,安装通信、宽带、有线电视等方面提供方便,整合社区在家政、生活护理、陪护、日间照料和餐饮服务等多方面的功能,针对性地解决老年群体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日间基本正餐保障、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保障、文化生活匮乏、精神心理关怀等实际问题。
四、积极探索社区老年爱心食堂运行管理机制、坚持基本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人员培训、培育服务主体、逐渐扩大服务群体,办人民放心的社区爱心食堂。通过社区网络做好社区老年群体服务对象的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习惯,针对性制定菜品菜单,提高服务效能;在保证社区食堂主要为社区老年群体提供基本服务的前提下,通过社会服务,吸引社区及周边企业职工就餐等方式取得的利润,弥补社区食堂运营;通过引进公司化管理、品牌经营、连锁发展、食材统一配送、设立慈善资助的可持续、可复制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