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十九次主席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1、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4、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5、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各项决议;
6、选举;
7、其他。
现予公告
政协紫阳县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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