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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49    更新时间:2017/11/23

紫阳县农林科技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复函

 

龚德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从中央到地方都明确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方式,你提出的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发展的建议很好,也是我们近几年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抓手。2016陕西省实施了《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安康市出台了《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我县今年发布实施了《紫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从根本上制度设计上解决了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脱贫的发展途径。目前,我县以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市级31个,第一批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一批现代农业园区正在茁壮成长。

一、基地(园区)土地流转。农村林权颁证,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三权制度改革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农村“三变”试点工作也同步进行。同时《紫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代农业园区内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租赁、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流转农户的土地、林地”。为化解园区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建立了良好的平台。

二、基地(园区)土地城建审批。根据《紫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对企业在农业园区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视为农业用地,优先安排审批” 。第十五条规定,“进入园区的企业享受‘三优先’政策,即优先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优先享受省市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优先申报中省市农业项目。”能有效保证园区用地问题。

三、建立外出考察学习制度。我县结合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都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深造通道,能有效保证农业产业发展技术培训要求。对于外出考察学习,我们也在不定期组织开展,完全形成定期选派制度还没有形成,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农村互联网建设。随着全县农村光纤入户政策的落实和县电商办的成立,各镇电商站基本建立,各村也相继建设了一批电商服务网点,农村互联网工作基本能满足农村通信和农村经营主体及电商需求。

五、基地(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紫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统筹捆绑农业综合开发、交通、水利、林业、扶贫开发、财政支农、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集中安排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内水、电、路、渠、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从政策上保证了园区基础建设优先发展要求,弥补园区建设中交通运输短板。

再次感谢您对农林科技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紫阳县农林科技局园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18770

紫阳县农林科技局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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