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政协十二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50号
作者:县政协提法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06    更新时间:2017/7/12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50

 

      题: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 张忠喜 (紫阳县进校) 13992557278

               陈小军 (洄水镇中心学校) 13992586599

             刘远平 (紫阳小学) 15109157081

                 (县职教中心) 13379154333

             余建安 (麻柳镇中心学校) 13992546053

      由:近五年,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共培训中小学幼儿教师8213人次,提高了我县农村广大教师整体业务素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培训设施不达标。县教师进修学校无培训教室、无语音室,无现代信息技术教师,无教育实践基地、无音响图书资料等,培训靠租用场所和设备,这与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评估标准对县级培训机构达标要求相差甚远,制约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是教师培训经费短缺。培训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安人社办法[2012]347号)收取费用,采用“以费养训”的形式来运转。100人以上的培训班还能维持正常运转,100人以下的培训班难以维持,严重影响了培训质量。

    建 议:

一、整合现有资源为培训创设条件。将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教研室、电教站三个单位资源整合,成立紫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区评估验收标准》配置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注重遴选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培训者,将其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培训者队伍。

二、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建议县政府将教师教研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的规定,培训前由培训机构制定方案,报主管局和财政局审批,并拨付专款使用。结合《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教师年培训经费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列入财政预案算并足额拨付使用”的标准执行。

    三、规范培训管理,为教师获得高质量培训提供有力保障。为了使教师培训能真正成为教师的内在需求,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议在教师培训过程中,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充分运用激励手段,调动教师参与教师培训的积极性,保证管理活动顺利、有效地进行。培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到位,保障受培训教师的利益;二是制定适当的培训方案,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发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培训效益。培训机构应及时更新理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真正掌握和了解一线教师业务方面所急、所需、所惑,进而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按需施训,提高培训质量。转变培训方式,提升教师参训实效。营造网络学习环境,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建设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多样化服务。

   审查意见:县教体局办理。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紫阳县委员会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备案编号:陕ICP备05010534号
EMAIL:283956432@163.com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紫阳县委大院  邮编:725000  电话:0915—4412008
最佳分辨率1027×768 IE6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