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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紫阳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县政协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976    更新时间:2017/5/17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机关高效运转,结合县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制度。

第二条  经费预算由办公室按照县政协机关运转实际,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预算编制情况报主席会议审定。

第三条  经费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四条  经费支出实行办公室主任审签制度。所有支出单据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财务人员审核,再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予以核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单笔支出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报县政协党组会议审定后支付。

第五条  所有经费支出须由经办人事前报告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和财务人员一同办理,原则上要有两人以上参与,并在原始支出票据上签字说明。严禁弄虚作假报销支出。

第六条  各项支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办理支出报销,优先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和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付。采购物品和核销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1. 购买办公用品。机关各办公室需购买办公用品的,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原则上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购买。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的,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购买,并索取正式发票按程序审签核销。属固定资产的,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变更登记。

2. 差旅费报销。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经主席或分管副主席批准同意后,提前向办公室主任告知出差事由、地点、天数等事项,出差返回后凭原始票据按一差一单据实报销,差旅费报销标准统一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一周内报销完毕。差旅费统一使用公务卡支付。

3. 车辆费用报销。燃油费:车辆在紫阳县城内加油必须使用财务室公务卡刷卡加油,由驾驶员在发票上签署经办人及加油车辆牌号送财务人员统一核销;在紫阳县城外加油由驾驶员使用本人公务卡刷卡加油,由驾驶员按规定填写报销单,送财务人员审批核销。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维修保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到4S店或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由经办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送财务人员审核报销。

4.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对因履行公务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由经办人负责收集接待对象公函、餐饮费、住宿费原始票据及相关费用正式发票,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签核销。公务接待事由、住宿标准、就餐标准、陪餐人数等都应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并在每次公务接待结束后实行一事一单,及时结算。原则上不得在宾馆酒店或其他餐饮场所签字记账。

第七条  经费报销人对所提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财务人员对经办的经费支出负责。收到支出报销凭证要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报销人重新完善相关凭证或手续,凭手续完善的凭证报销支出;对于在经费报销过程中发现的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费报销事项,予以退回,拒绝付款。

第九条 大宗物品采购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需要办理采购手续的必须按采购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条 财务人员应及时结帐、报销、记帐、对帐,做到帐物、帐款相符,日清月结。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保证现金、印签的绝对安全。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财务状况,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确保各项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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