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林业局
紫林函〔2014〕32号
紫阳县林业局
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第5号建议提案的回复
马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回民墓地绿化和道路修建”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我局已组织县林勘队根据墓地实际现状做了绿化作业设计,并聘请专业施 工队伍依照作业设计进行了绿化施工,共栽植塔柏3750株,香樟160株,折合面积60亩,绿化工作基本完毕。
三、你建议中提到的墓区道路修建问题,因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将由其他相关部门给你详细答复。
请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答复,协助做好解释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请您继续给我们以支持监督。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4424929
紫阳县林业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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