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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4号社情民意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54    更新时间:2014/10/23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紫人社函〔201443                签发人:杨大崇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4号社情民意的复函

 

蒋伟、程艳英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三保合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台,我县逐步构筑起了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从制度上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经过不断的发展,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受益人群持续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为减轻广大干部群众的医药费负担、提高健康水平发挥了应有作用。但目前由于三大医疗保险制度相互独立运行,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思考,在筹资水平、账户模式、统筹层次、管理体制、待遇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制度分设、基金分立、体制分割并存局面引起的各种弊端日渐显露。

从我县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人数少,参保人员少,基金规模小,难以满足“大数”法则,基金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城镇职工医保由于参保人群结构严重失衡,退休人员比例高且个人不缴费,且住院率和门诊费高。这些问题导致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额度高,报销比例和报销速度却低于新农合,参保人员意见较大。您们提出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三保合一政策的建议,是解决目前医疗保障体系存在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举措。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也多次深入调研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管理部门、制度设计、统筹层次、资金筹措渠道等方面都不相同,没有国家的宏观决策和统筹安排,县一级无法推动。     值得期待的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统筹城乡的全民医保制度已提上议事日程,20133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将整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顶层的制度设计和规划将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壁垒,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平等性和一致性。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医保工作,宣传医保政策,多提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915-4425430

                           

 

                                            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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